按照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会议部署和《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要求,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综合执法支队对整改清单中“序号十八”问题进行了整改,现予公示:
整改任务:
扬尘管控不到位。池北区的中宏建筑有限公司工地、老白河林业局线路公司院内、长白山管委会综合执法局车库项目、池北区法院办公楼项日,存在挡不全,施工场地没有硬化,料堆没有抑尘措施等问题,池西供热有限公司、盛源供热有限公司、容城热力有限公司,仍有大量燃煤及炉渣随堆放,未采取防尘措施的问题。
整改目标:
加大辖区施工现场监管力度,增强施工扬尘管控能力,杜绝建筑扬尘、供热燃料、废料污染大气环境。
整改措施:
1.综合执法支队2018年8月20日前,对中宏建筑有限公司工地等4个建筑工地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依法进行处罚;2018年10月10日前完成上述工地扬尘污染整改工作。
2.综合执法支队开展全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发现扬尘污染问题及时处理。
3.综合执法支队加强日常巡查,建立长效机制,增强施工扬尘管控能力,杜绝建筑扬尘污染大气环境。
4.综合执法支队强化对各供热企业的管控,加强燃煤、煤渣的存放、运输管理,杜绝污染环境现象的发生。
整改效果:
根据方案要求,综合执法支队对整改任务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了调查取证,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立即整改、下达相应处罚手续。现任务涉及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对类似问题我支队将长期关注,加大监管力度,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综合执法支队反馈。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6日,共7天
受理部门: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综合执法支队
联系电话:0433-5312319
联系地址:长白山管委会池北区长白山大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