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期
(总9期)
长白山整治违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6日
池西区强力拆除两处违法建筑 4月24日,由池西区牵头,综合执法支队协助,对白桦社区两处违法建筑予以依法强制拆除,面积为512平方米。
此两处违法建筑均于2012年建成。执法部门协调规划部门进行现场勘查、认定。经认定,这两处房屋均无相关手续,属违法建筑。执法人员下达了违法建筑强制拆除决定书,并责令限期内自行拆除。但两位当事人并未在限期内自行拆除。执法人员经过多次催促,多次教育,迟迟不见当事人有所行动后, 4月24日,池西区组织多部门对其实施了强制拆除,维护了池西区规划建设秩序,有效遏制了违法建筑蔓延的势头。
上图为正在拆除中的违法建筑
池南区4处违法建筑自行拆除 近期,池南区按照“防新打旧”原则,对辖区4处违法建筑当事人进行说服
教育,4处违建相继自行拆除,总面积为485平方米。
4处违法建筑均属彩钢房。其中,位于池南区锦江社区江畔小区的违法建筑于2014年8月12日私自建成,面积为200平方米,于2015年4月18日自行拆除。于2014年7月14日在池南区锦江社区南苑建成的违法建筑,也在2015年4月18日当天自行拆除,面积为120平方米。另外两处违建都位于漫江林场,分别于2014年5月7日和6月15日建成,一处为80平方米,另一处为85平方米,分别于2015年4月19日和4月20日自行拆除。
上图为拆除前的违法建筑
上图为拆除后的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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