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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违建 专报 第九期

来源: 记者: 2015-05-06 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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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9期)

 

长白山整治违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56

 

    池西区强力拆除两处违法建筑     4月24,由池西区牵头,综合执法支队协助,对白桦社区两处违法建筑予以依法强制拆除,面积为512平方米。

此两处违法建筑均于2012年建成。执法部门协调规划部门进行现场勘查、认定。经认定,这两处房屋均无相关手续,属违法建筑。执法人员下达了违法建筑强制拆除决定书,并责令限期内自行拆除。但两位当事人并未在限期内自行拆除。执法人员经过多次催促,多次教育,迟迟不见当事人有所行动后, 424日,池西区组织多部门对其实施了强制拆除,维护了池西区规划建设秩序,有效遏制了违法建筑蔓延的势头。


上图为正在拆除中的违法建筑

池南区4处违法建筑自行拆除     近期,池南区按照“防新打旧”原则,对辖区4处违法建筑当事人进行说服

教育,4处违建相继自行拆除,总面积为485平方米。

4处违法建筑均属彩钢房。其中,位于池南区锦江社区江畔小区的违法建筑于2014812日私自建成,面积为200平方米,于2015418日自行拆除。于2014714日在池南区锦江社区南苑建成的违法建筑,也在2015418日当天自行拆除,面积为120平方米。另外两处违建都位于漫江林场,分别于201457日和615日建成,一处为80平方米,另一处为85平方米,分别于2015419日和420日自行拆除。



上图为拆除前的违法建筑

 

 

 

 

上图为拆除后的违法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