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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违建 专报 第七期

来源: 记者: 2015-03-17 01:21

 长白山整治违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317

 

池北区综合执法大队劝拆1处违法建筑    312日,长白山整治违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群众举报1处违法建筑,办公室立即下发转办单至池北区整治违法建筑(占地)专项行动小组。

经池北区整治违法建筑(占地)专项行动小组核查,举报内容属实,确属违法建筑。此建筑在池北区规划管理范围内,位于白河社区松浦街91-1号,是在2014年主房后院新建的106平方米的房屋。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池北区综合执法大队白河中队接到通知后,立即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经过正确引导,多次上门耐心劝解,于316日违法建筑当事人最终自行拆除。


上图为正在自行拆除中的违法建筑

 

 

上图为拆除前的违法建筑